宁波城市管理局档案室、大厅选购我司5台DH-858D除湿机。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区河道、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等城市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目前局机关设有15个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宣传教育处、行政审批处、综合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后勤装备处)、城管一处、城管二处、建设管理处、轨道交通工程管理处、执法管理处、督导处(信息处、信访办公室)、案件审核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团委,编制64名。
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职能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复函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中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范围是:行使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城区河道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同时挂“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牌子,下设直属大队。各区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区大队牌子。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区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